//…要解釋香港的排名為何在一年之間下跌那麼多是不難的,2022 年排名建基的是 2021 年情况,而在這一年中,《蘋果日報》和「立場新聞」相繼結業,新聞工作者被捕。在無國界記者的計算中,記者被傷害(abuse)佔安全範疇分數的三分之一,香港從來在這個問題上是很「乾淨」的;但在一年之間,無國界記者紀錄中的被拘禁香港記者人數由零變成 13,再加上這個情况對新聞工作者構成的心理和情緒困擾,整體上對安全這個範疇的評分影響,是直接而可觀的。事實上,香港在安全這範疇的排名是 151 位,比整體排名再低一些,而且在這個範疇的分數屬於「嚴峻」類別;同時,在法律環境這範疇的排名也是 151 位,其分數 42.58,比「嚴峻」這類別的界線(40 分)只高一點點。
…從來無人說過新聞工作者有犯法的權利或自由,但法律會否不合理地規限自由,視乎法律條文細節和執行方式,例如新聞工作者不能誹謗他人,但在普通法傳統中,「負責任的新聞報道」被承認為新聞工作者可以使用的抗辯之一。
…如果香港政府要說服國際社會這城市仍有高度的新聞自由,單說香港有法律是沒有用的,被質疑的不是國家安全或保障私隱等立法目的,問題從來是法律條文是否清晰、有沒有充分考慮言論和新聞自由的重要性、執法和判決給市民的印象是否一致和公正等。//